关于举办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企业书画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01
来源: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文件
汕工商联[2010]15号
关于举办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企业书画展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行业商会(协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和迎接第十六届亚运会帆船、帆板比赛在我市举行,丰富文化生活,努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展示我市民营企业在经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 “庆国庆,迎亚运”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企业书画展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主题
参展作品的内容是热情歌颂汕尾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时代精神;展现我市民营企业广大员工在改革开放以来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颂扬广大民营企业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展览名称
“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企业书画作品展”
三、时间和地点
书画展拟于2010年9月底在汕尾市图书馆一楼展厅举行,展出时间为5天。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汕尾市民营企业文化协会
五、组织机构
成立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企业书画展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蔡妈辉、吴明光
副主任:谢彬秀、林树冯、黄 琨、彭武林、胡学东、林义鸿
委 员:林腾文、陈志雄、林景南、李泗远、黄水汆、李孝义、欧 容、黄 焕、黄木雄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由林腾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省书协会员和省美协会员以上人士组成。
六、征稿细则
(一)征稿范围:年龄满18岁以上,在汕尾市工作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书画爱好者。
(二)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包括书法(各种不同类型的书体)、篆刻和中国画。2.规格:作品3至6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6方以上,附两个以上边款。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4.落选作品统一退还组稿单位,由组稿单位退还作者。
七、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100件,其中特邀作品10件。
八、入展待遇
1、所有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结集出册,由主办单位给每位作者补贴人民币100元作为纸笔墨费用,并赠给作者《汕尾市第二届民营业企业书画展作品集》一册。
2、所有入展作者均邀请出席在汕尾市区图书馆举行的展览开幕式。
九、征稿日期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请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行业商会(协会)加强宣传,发动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书画爱好者积极创作作品,并组织好作品参加本次书画展,于7月31日前将投稿作品送组委会办公室。
十、收稿地址
作品稿件寄:汕尾市科技文化中心后楼三楼 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杨汉聪 邮政编码:516600 电话:3374658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5月31日
主题词:艺术 民营企业 书画展 通知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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