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汕尾市第三届民营企业书画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9
来源:
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各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丰富文化生活,展示广大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书画艺术风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 月举办汕尾市第三届民营企业书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展作品的内容是热情歌颂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时代精神;展现我市民营企业广大员工在经济建设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颂扬广大民营企业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书法作品可以选用自作的歌颂经济建设成就的诗文以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古代诗词为主要内容。
二、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120件,其中特邀作品40件。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不限书体。
2.绘画作品:国画。
3.篆刻作品:篆刻作品6方以上,附两个以上边款,并制作好印屏。
4.作品均为竖幅;特邀作品为横幅或斗方;规格不超过6尺整纸。
5.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各单位报送作品时,需报送作品清单。
四、入展待遇
1.所有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结集出册,由主办单位给每位作者补贴人民币100元作为纸笔墨费用,并赠给作者《汕尾市第三届民营业企业书画展作品集》二册。
2.所有入展作者均邀请出席展览开幕式。
五、征集时限
作品收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发动民营企业书画爱好者积极创作作品,并组织好作品参加展览,于7月30日前将投稿作品送市工商联办公室(地址:汕尾市科技文化中心后侧三楼)。
联系人:杨汉聪 电话:3374658 邮政编码:516600
六、主办单位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七:承办单位
汕尾市民营企业文化协会
八、组织机构
成立汕尾市第三届民营企业书画展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黄 琨、吴明光
副主任:林义鸿、林腾文
委 员:林景南、黄木雄、何朝晖、吴荣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办公室,由林腾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省书协会员和省美协会员以上人士组成。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3月18日
主题词:书画展 民营企业 通知
汕尾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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