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和解决我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瓶颈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7-01-18
来源:
关于重视和解决我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瓶颈的建议
林 海 健
——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
石杨新政给汕尾市带来全新的面貌,项目建设遍地开花,城乡建设如火如荼,创文创卫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干群精神振奋,信心倍增,汕尾腾飞发展指日可待是。但是,与其反差较大和不足的,就是汕尾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农副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仍是短板,抑制农业附加值和农民收入的提升。为何汕尾农产品加工跟不上市场和消费者需求日益变化需要,据调查是受农产品项目加工用地问题的束缚,许多好的项目和品牌受到限制甚至夭折腹中。以海丰县“皇斋虎噉金针菜”生产加工为例,为国家A级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广东”十大名菜”、“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全国一村一品”等大奖,就是这样一个叫得响、发展前景好、能够给农民带来丰硕收入的产品,因受加工能力限制,扩大种植面积无法进行,农民生产积极性深受影响,至今种植面积仅在一千多亩徘徊,其生产企业两年前就计划扩大生产,因农用地手续及受征地指标所限,该项目迟迟难以推进。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强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对此,我们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规划设定先行。各级政府在制定农业发展中,应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把农产品加工项目及其用地考虑进去,特别是名优特新农产品和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要高起点、长规划、大手笔,为现代农业发展留足空间。
二、用地政策倾斜。对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特别是名气大、带动性强、发展前景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像重视重点建设项目一样,把其摆上重要位置,实行同等或优选待遇。
三、实行灵活措施。对名优特新农产品加工项目,列为重点管理,由农业部门指导协调。在农用设施用地或生产加工场地征用上,采取灵活扶持措施,有条件的给足条件让其上,条件暂不具备的提供平台和机会让其发展,努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蛋糕”,为现代农业发展夯实根基。
四、解决融资困难。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连结,加快土地有序有效流转,在上级各种惠农扶农项目和农村普惠金融予以支持,促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茁壮成长,羽翼暂丰,展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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