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工商联推荐广东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1-19
来源:
根据广东省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预通知》(粤工商联发〔2023〕48号)有关要求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充分考虑县(区)工商联的代表性和个人的先进性,做到统筹兼顾,强化示范引领。经省工商联初审后,市工商联党组推荐市城区工商业联合会为“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推荐陆丰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黄少钗同志为“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工商联党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止。
3.受理单位:市工商联办公室。
地址:汕尾市城区马思聪文化中心后楼三楼
邮政编码:516600
公示电话:0660-3374658
电子邮箱:swgcc@126.com
上一页
相关新闻